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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600989 新股中签率号中签率公布

[ 2019-05-06 10:23 股票网 ]

  特别提示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能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73,336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82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中信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73,336.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51,336.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12元/股。

  宝丰能源于2019年4月30日(T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宝丰能源”A股股票22,000.00万股。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19年5月7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19年5月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5月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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