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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收入下降想毁约 男子要求前妻支付每月1000元抚养费

[ 2023-05-05 14:43 股票网 ]

  近日,男子收入下降想毁约的事情也是引发网友关注。男子由于和妻子感情不和选择离婚,孩子由男子抚养,并且孩子生活的抚养费都由男子承担。由于男子身体出现问题,工作的薪资下降,于是男子要求前妻支付每月1000元抚养费。

男子收入下降想毁约 男子要求前妻支付每月1000元抚养费

  5月5日,网上一个“男子收入下降想毁约”的事情被推上热搜,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此事发生在四川绵阳,男子和妻子由于感情不和选择离婚,孩子跟着男子,前妻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好景不长,男子身体出现问题,工作薪资下降,男子向法院申请,要求前妻支付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

  据悉,在当地法院审理此事后,男子由于身体原因,收入降低,并且孩子长大,开销增加,生活相对困难,为了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法院酌情确定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5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获悉,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但协议不能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法院酌情确定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黄某和李某原系夫妻,在婚姻期间,生育了一名儿子。因夫妻二人后来感情不和,最终协议离婚。双方经过多次协商,确定孩子随父亲黄某生活,黄某自愿承担全部抚养费。2022年4月,双方就该协议办理了公证。

  离婚后,黄某重组家庭并又育有一子。而且,黄某因患病,经过了多次手术,并且更换了工作,导致收入下降,抚养压力变大。于是,黄某找到前妻李某,希望能支付抚养费,但遭到拒绝。一年后,黄某以孩子名义到法院起诉,主张抚养费。

  庭审中,李某称其再婚后也生育一子,目前无法出去工作,家里日常生活、还贷等都由孩子父亲支持。经济困难,要求黄某按协议继续履行。

  三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夫妻离婚时协议约定了孩子由父亲抚养,母亲不支付抚养费,该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认定合法有效。但双方达成的协议不能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协议约定数额的合理要求。随着孩子年岁增长,相应经济开销将不同程度增加。此时黄某因患病收入下降、需同时抚养两个子女等原因,经济相对之前是更为困难的。因此,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综合其实际需要、当地消费水平以及李某的经济承受能力,法院酌情确定母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

  判决后,经三台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多次主动判后答疑,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表示将参照判决履行,共同友好沟通,照顾好孩子的生活。

  网友评论:

  我2012年离婚时,协议净身出户,房子留给前妻和儿子,不付抚养费,但是前妻还是不定期跟我要钱,我也得给,都是为了孩子。

  呵呵,性别互换就不一样了,还能加倍给你信不信

  都是为了孩子,还是要注意点,让孩子健康的成长才行

  没关系的,孩子成长才是大事

  离婚就应该规定好,不然后面不好办,要钱不好意思,不要钱生活困难

  这法院判得好,为了孩子成长,一个月500元,一年6千,不多,可以接受

  都是自己的孩子,有啥问题不能解决,硬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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